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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孙以聪、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左阳天报道:近日,江西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第二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预算3.1亿元,加上2022年提前下达的3.4亿元,另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2400万待省政府批复后发放,总计6.74亿元,用于全省公租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、城市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。
同时,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、分账核算,按照规定用途使用,并按照工作(工程)进度及时拨付资金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;对照本地区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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